根据教育部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》的相关内容,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、损毁,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,可办理毕业证明书。毕业证明书具有与毕业证书同等的效力。
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所需材料如下:
(1)毕业生登记表原件(或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)
(2)身份证及其复印件
(3)两寸免冠照片一张
省考办每周三接受补办《毕业证明书》申请,其他时间不接受申请,审核办理时间为两个工作日。
注意:毕业证明书的办理也可以网络邮箱申请,将所需材料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hnzk_ywbl@163.com。邮件题目为:姓名+毕业证号+身份证号。如需顺丰到付邮寄,可在邮件内写清寄送地址。
特别提醒:每年上下半年办理自学考试毕业手续期间(6月中下旬和12月中下旬)及高招录取期间暂停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,请您合理安排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