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包括实践环节)考试合格后,应在规定的时间内,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。根据河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证程序相关规定,现将我院自考毕业证书办理办法规定如下:
一、申办毕业的条件
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,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,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。
1、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。
2、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环节课程考核,并取得合格成绩。
3、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。
4、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,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5、办理毕业手续时考生要带好以下证件:
①准考证;
②身份证;
③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。
二、申办毕业的程序
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对照已取得的自学考试成绩,判断自已是否已取得全部合格成绩,并申请毕业。考生申请毕业是本人的自觉、自愿行为,自考办与学校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。
1、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,在规定的时间内(上半年6月上旬,下半年12月上旬,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公布为准)持准考证、身份证,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,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。
2、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,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,交考生核对签字。
3、填写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。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(劳资)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,加盖单位公章;非在职人员由户口所在乡(镇)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,加盖公章。然后将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》5、毕业证办理后,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到市招办领取毕业证书及交市自考办审核。
4、经市自考办、主考院校、省招办三级审核后,符合条件者,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。
档案。毕业证书由本人妥善保管,档案交本人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保存。